人民网运城12月28日电 “在产业发展上,要在全村可利用土地全部栽植双季槐,力争面积达到4500亩,并使原有2300亩双季槐产量到2014年提高一倍;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,要硬化桥坡大道、猪槽沟大道及弯头沟大道……如不能完成上述任务,当即辞职。”这是在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村级换届选举大会上,沟东村村民雷茂端竞选演讲的承诺。沟东村村民正是听了这番演讲才向他投下信任票的。为破解“选什么样的人,怎样选人”的难题,在今年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中,盐湖区创出新招——“先定事、后选人”。
为真正把“先定事、后选人”的新选举办法做实做好,区委把具体工作分为5个步骤:问卷调查、问卷梳理、张榜公布、揭榜竞选、承诺立状。在选举前4个月,盐湖区就组织人员进村入户,征求对本村发展的意见和建议。在此基础上,制定出各村3年的建设发展目标和每一年的具体工作任务,做到“问需于民”。围绕制定出的发展目标,进行揭榜竞选“以需招才”。
为避免过去参选者竞职承诺 “开空头支票”的“老套路”,便于群众监督,将承诺内容细分为创业承诺、民生承诺、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4项,就发展致富产业、增加农民收入、改善基础设施、提高福利待遇、公开政务财务以及保障村民参与权、知情权等立“军令状”,完不成任期目标或违反任何一项立状内容,皆主动辞职。
盐湖区委书记王志峰介绍,“先定事、再选人”的办法,核心是“三变”:变以往的“为选人而选人”为“为办事而选人”;变原来的“谁给好处就选谁”为“谁能为大家办实事、办好事才选谁”,使选民选举更理性、参选人更慎重;变原来的盲目承诺为谨慎承诺,更有利于村镇的长远发展。 |